丈夫多年来,在外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不止一次,长达六,七年,对家庭不管不问,挣的钱与其情妇享受,完全不顾及,妻子,孩子的感受,家里人多次劝告,全当耳旁风,仍然与其情妇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破裂,并且为了女人,多次对妻子殴打,使妻子在精神上受到伤害,并向女方提出离婚,现双方有一住房,女方以为男方属于有过错一方,不想让其男方得到,想与其女儿居住,与男方无任何关系,离婚后,男方无权干涉,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