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住房是售后公房有产权证当时只写我先生一人名字,在这之前单位分给我一间旧房子,当时我与女儿户口一起迁过去了,现在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了,我想把我与女儿的户口迁回来,问题是丈夫在2001年已过世,派出所要我先去把产权证名字更改才能迁入,更改名字势必要去公证这要花一笔钱,我觉得这房子是夫妻两共同财产花一笔公证费很冤枉,是不是有其他途径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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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改成你和你女儿的,需要要继承证明和公证证明,费用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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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后调解,这样方便也便宜!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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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总归是要过户的,过户费用没法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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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去法院诉讼,通过调解、确权方式解决。牵涉到诉讼,建议还是请律师帮你们设计诉讼方案,但这样你们可能又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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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途径,不花钱不能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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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公证,要么诉讼,必须经过一个继承程序,你们才能在房产证上更名然后迁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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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用不会高到哪的,建议尽快去更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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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