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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镇官渡村1组,由于当时(1999年)生产队为了少缴农业税,将我队一部分人作为农转非,副口转到了晋原镇南街***号。但同等享有生产队一切利益。 现今(2010年7月)我对被拆迁,在安置住房问题上,政府对于我们这些被转出去的副口不予安置。(我感到很不理解,明明是为了少缴农业税把我们副口转了出去,村党委当时还说享有生产队一切待遇,但现今却不安置我们这部分人)

其它综合
2010-08-18 14:35: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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