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扬州*责任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何和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提供,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农业种养殖技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技术服务达成以下条款。
一 技术服务的地点,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地点:伊拉克
2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和管理
3服务方式:甲方在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时,乙方自愿在伊拉克提供技术服务和 管理方面的服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有权更改技术服务地点
4服务要求: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前期蔬菜栽培技术服务最低完成期限为:叶菜类30天,茄果类70天,在排除不可抗拒的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无法种植,生产与乙方无关,不做违约责任,其他种养殖另定
二工作条件和操作事宜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生产基地的合法化(包含保险,暂住证等)
2免费提供乙方技术人员的食宿和往返机票
3甲方为乙方在服务的地点提供 劳务人员和必备工具
4乙方为甲方种植蔬菜的品种不低于15个
5服从甲方的管理,忠于值守,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