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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 电动车,在过斑马线时(车辆没有完全在斑马线内,被撞时应该在斑马线外,但是离斑马线大概一米左右),被货车撞了(车速三十公里以上,这里由于没有红绿灯,人流比较乱,请问在市区内十字路口这种速度是否太快了?)!这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当时被撞得颅骨裂开,并且有少量脑出血! 现在交警责任认定说五五摊开,双方各承担一半,请问是否合理有依据?交警说路边有牌子提示“行人要让车辆”!疑问就是只听说过车要让行人,除了高速公路,一般在人口聚集地如学校等,或十字路口,都是要车辆注意行人安全,让着行人不是? 而且我们在十字路口周边没见到明显的这类标志,只有一个“红色三角形,中间写着一个黑色让字”的交通牌,咨询后说那个牌子是让驾驶机动车的人看的,跟行人无关,请问是这样吗?

交通事故
2010-08-19 17: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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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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