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腹部包块及羊水过少,剖宫产一个女孩,数晚婚晚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请问,该情况,除了正常的90天产假外,还可以分别休多少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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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加一月,剖宫产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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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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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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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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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产假3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产假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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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