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月23日租了一套房子月租1200元中介费1200元签了一年合同交了1年物业管理费907垃圾清运费二次加压费共计1085。元交了半年房租7200元房屋押金1200元,后来一位自称房主的找上门叫我三天内腾房,后经了解发租我房子的人是从他手上租过来的租期到今年12月31日。我和租我房子的这个人签订了一份合同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如单方违约承担年房租的%20违约金,现在我不要租这套房了,钱可以退给我吗?请问我用什么方法可以保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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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你不仅可以要求租房给你的那个人退钱给你,还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
2、具体可以和他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建议你采取诉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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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租房子的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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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是对于租赁给你的发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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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可以要求返还房租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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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