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快8年了,上个月人事部给我一张合同意向书,我同意继签。这个月听人事部讲,上海合同工原则上不要,外地人都要,我想问问补偿是根据上海上一年平均工资,还是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
本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
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按照你本人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
单位不同意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本人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单位不同意,可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期满后,单位不与你续签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期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个月计算,6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单位不同意,你可以申请仲裁。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