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一偏僻小镇的一家药店上班,是执业药师,4月份在当地药监局注册,和老板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每天9个多小时,每星期休息一天,8月4日本应该发7月份工资,可老板看到我和江苏其它药店的快件,就说怀疑我重新找工作,要扣压一个月的工资,还提前两星期把我的注册证给藏起来。我和老板争吵起来,说自己没有打算重新找工作,就算是另换地方也会提前一个月提出,老板就是不给工资。到当地药监局找当时注册人员谈了将近一小时,那人说只有拿到注册证才能离开或另换地方;又到劳动部门,他们说就算现在离职,也得等到9月份如不发工资才算托欠。与老板争吵了两次,实在没法再干下去,离开药店暂住老乡那里,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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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