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媳妇09年8月结婚,婚后约4个月,买了个房屋。先付了15万首付+3万的房号钱。我自己有1万,借了4万,其余13万均为媳妇的母亲付的,现在说的是不用我还。这些钱均无借据。其他的等明年初交房时再按揭。
我想请问的就是,假如我们离婚后,这房屋是否按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媳妇一直要求房屋的户主名是她的,是否对房屋归属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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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产是婚后购买,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户住写丈夫或是妻子不影响其共同财产的性质。如你妻子坚持户主是她,你可以在共有人一栏中写上你的名字。
你岳母出的13万,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只赠与你妻子一人的话,应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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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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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所借的债务且用于家庭生活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进行房产份额的公证,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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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一般视为赠予,除非特别说明是为子女一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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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户主名无论是谁不影响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 配偶的母亲买方出资如未指定是赠与您爱人的话 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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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