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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楼房六层,从东到西共三个单元三十六家,现在单位要在西侧盖三十二层高楼,紧挨原楼房的西山墙深挖大坑,打地基,请问: 一、挖坑与原楼房山墙的法定距离是多少?施工方有没有告知的义务? 二、施工方另拉围墙,擅自改变原住户的活动范围和行走道路,是否侵犯原楼房住户的权利?

其它综合
2010-08-22 10:07: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