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政府职员,利用网络认识女孩子并共同生活,还签了《爱情合约》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次。我现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他不管不顾,都是我一个人带大了,现在我能告他吗?我该怎么办,希望给我指条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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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监察部门举报或向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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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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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其与人同居证据,起诉离婚,同时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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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丈夫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则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感情破裂了,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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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老公属于政府职员,你还可以向其单位或纪委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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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