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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避让一辆摩托车而导致后面发生两车追尾,我的车是第一辆,后面是一辆出租车再后面还有辆皮卡车。本来我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但到交警那里处理的时候发现我的驾驶证已经于2006年被查封,且网上查到的驾驶证类型是B1,而我手上的驾驶证却是C1照(6年有效期 2010年12月2日到期 )。故交警扣留了我的车,且要负次要责任还要接受无证驾驶的处罚,因为我坚持自己是C1照且事情没弄清楚故当时没签事故责任书。后来到车管所查询后得知档案与驾驶证确实不相符,车管所的办事人员要我们去找当年的驾校,推卸说是驾校忽悠了我,驾校也承诺帮我们处理这件事情。值得一提的是:我的驾驶证是04年首次发放的,当时正是新老驾证改革的时候。 就我个人认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驾照已经过期,那么我并不是主观意识要无证驾驶的,现在我的问题是:1、如果查出确实不是我的错导致,交通事故责是否应重新划分;2、发生的拖车费及这几天的车辆管理费由谁负责;3、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拖车;

交通事故
2010-08-15 21:58: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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