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银行购房贷款9万,因为特殊情况3个月未还款(其中1次忘在还款日还款,后面连续2个月未还款,)收到律师函,去了律师事务所后,律师要求我还清2个月1300元另外交2000元保证金给银行,律师要我交2000元律师费(说是非诉讼费)请问是否合理?
另外我去律师事务所后第2天还了1300元外加2000元保证金,查询还款帐号钱也被扣了,后来也没搭理律师事务所方面,在我还款后的第3天又收到个律师函说是准备起诉我请问怎么解决
注:贷款合同上写的是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才算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