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两天买了一辆二手的电动车,昨天在路上被一人指认说这车是他的说我偷的,我告诉他我是通过一个人花1000元买的,他不相信,我手上有买车人的收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了。 我有发票
-
通过诉讼解决物权问题,如果是涉嫌盗窃,应当有警方的立案。
-
关键是对方有什么证据,而不是你手上的收据。
-
如果你没有盗窃,对方不会有你盗窃的证据。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经过报案获取你盗窃的证据,那么你就有点麻烦。
如果你是善意购车,且有购车发票,那么你符合善意取得的形式。
但司法实践中,赃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原车主可以提民事诉讼,请求你返还原物,但应该偿还你的损失。
-
你应对该车的来历负有证明责任,否则对方报案你可能将承担不利后果。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