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大脑不健全的人,但是家里很有钱,女方跟男方结婚后一直跟公婆生活,每月支付女方2千元额外生活费,现在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3岁,小女儿2个月,现在婆婆代替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想争取大女儿的抚养权,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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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其次,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再次,关于赔偿的问题,适合的情形是男方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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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女方自愿提出离婚者,法院可以受理。
2、男方如果对婚姻关系没有过错,对女方没有赔偿。只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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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叙述来看,没有赔偿的法定情节,即在婚姻关系是要求赔偿的仅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孩子现在只有2个月,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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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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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满一周岁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不予受理。将来孩子周岁以后,如果法院判决,两个孩子的一般一边一个,两周岁以下的判给女方。当然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如果男方对离婚问题没有过错,则离婚时你不能要赔偿。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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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婆无权代替男方提出离婚
2、在哺乳期男方也不能提出离婚。
3、你完全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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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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