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现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并未有拖欠房租的行为,出租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方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是否可以要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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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是否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和租赁期限,如果没有,则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给对方合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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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出租房无端解除租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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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如同意解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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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有约定依据约定要求,如无约定,按法定的进行索赔。同时,你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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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