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在中关村购买电脑后托运至八个地方,而且都经过保价的,其中托运到长春的显示器屏幕碎了。 托运到海南的笔记本电脑丢了,而且到货的货站说物流公司没有给我们保价,到货的货站也给我们出了证明,证实笔记本丢失。我们多次找物流公司当事人,最终结果他们不管这事了,问其公司地址告诉我们一个大兴的地址,我们去了也没有找到。 丢失的货物价值笔记本1950,显示器价值900元,共计2850元,货物税金171元,保价金额20,运费110元。共计3150。 请问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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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托运合同是跟谁签定的?就找谁主张权利
另外你说的保价等事项,在托运合同中有没有明确表示,你们确实保价?以及,托运合同的免费和违约条款都是什么? 根据合同去向他们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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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物流公司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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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货物交给谁托运,就找谁,起诉他,中间的人不用去理。也就是你手上单据上盖章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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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物流公司,你托运的单据以及报价证明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注意保留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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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货运公司要求赔付,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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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该公司赔偿你的损失,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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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货运公司照价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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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物流公司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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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应该去法院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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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