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时间:2010.8.11号下午16点40分左右 地点:福州省军区往前150米左右(枇杷山附近) 经过:本人在软件园上班,下午15:30下班后骑电摩车经过枇杷山时在车道上不小心和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相刮,老人其后摔倒在地,事发后送老人去医院做CT检查,医院的报告证明是颅内无损伤,轻微脑震荡,手臂有轻微擦伤,头部肿了个包,医院检查的费用全部由本人负担了。当时由于事发突然,未来得及去当地警局报案,在医院检查后也没及时去补报案,老人家属将本人的身份证扣下,并留言说等观察一段时间,老人是否还有其他病症,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0-08-12 12:17: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