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11犯罪人打电话给受害人因谋事邀请受害人到他家去商议事情,受害人一人前往犯罪人家里去.受害人言语并无冲犯他人,犯罪人先动手向受害人拳打脚踢,拳拳致命,犯罪人28岁,受害人47岁.怎么能挨得了一拳又一拳,从楼上打到楼下犯罪人完全没有怜悯之心.此时受害人意识到包里有一削苹果的 *** , 刚拿出来就被犯罪人(家人)一拥而上,强行把受害人的手脚压制住,受害人动弹不的,紧接的犯罪人对受害人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受害人遇害途中想拿出手机报案被犯罪人(爸)强行 *** 去.最重要的一点受害人是犯罪人的丈母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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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协商不成,受害人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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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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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