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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6日,我老婆在吃饭,我八个月大的孩子在床上睡觉,楼下邻居家女孩上来玩,一会,我宝宝醒了,我老婆就走到门外洗手准备抱宝宝,那女孩陈见我宝宝哭了,就抱起了我家宝宝转圈子哄宝宝,等我老婆来时,小孩子已经被摔在地下了,当时没见到摔在哪,小孩子也没怎么哭,就没在意,过两天后,发现头上一个包越来越大,经医院检查,是颅骨骨折,花医药费五千元,其间,也找过那女孩的家长(陈/X),(因为她十来岁,未成年)家长一分钱也不愿赔,经我请来民警调解:民警要求赔一半,结果陈/X只拿出400元人民币.由于让陈/X出了400元钱,他怀恨在心, 之后在2010年7月12日,上午9点,我老婆在楼上凉衣服,陈/X住在楼下,他见我老婆衣服水滴下去了,就破口大骂,要我老婆拿开, 我老婆见陈/X和他老婆骂得历害,心里气,就没有理会,陈/X见我老婆没反映,于是跑上二楼,一掌把我老婆打倒在地,经检查,手碗骨骨折,花了医药卫生费500多,误工三个月,民警由于找不到目击证人,就不了了之! 请问,各位好心的先知们,我要如何起诉,分一次还是二次,怎么写这份诉状,谁能告诉我! 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8-12 09:29: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