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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离婚是她起诉的,法院判决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车折价给他1.5万元。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我没有提起上诉,可是后来我想起在我们夫妻存续期间还有共同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判决不执行可以吗?直接提起反诉还是再重新起诉呢?谢谢大家!

民事相关
2010-08-11 21:54: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就财产问题可以在婚后一年内另外起诉。
  • 就财产问题可以在婚后一年内另外起诉。
  • 当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 婚后财产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 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要求分割离 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 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 离 婚协议书》的审查仅仅是形式上的审查,不作实质审查。至于当事人在 离婚协议中是否对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婚姻登记部门自然无从知晓。实践中,有很多当事人为了省事或不注意,经常会在离 婚协议中遗漏一些夫妻共同财产。像这些遗漏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在夫 妻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   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 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 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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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