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在北京顺义的商场上班卖服装,现在想回老家,跟老板说了想拿回拖欠的一个半月的工资,可是老板不给,后我妹妹提出不干了,那个老板就直接说不给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我妹妹刚刚去的时候老板没说押工资,可是后来就都押工资了!谢谢好心的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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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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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商场拖欠您妹妹的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迟延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任何物品及资金,所以,扣押工资违法,应当给你们支付。建议协商不成时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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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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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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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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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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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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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无故拖欠工资,你妹妹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2、如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如未上保险,还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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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行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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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应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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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