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小轿车,在乡间的砖路上,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一摩托车相撞,我是从东向西行驶,摩托车是从南向北行驶,我当时已经点了刹车,但摩托车没踩有刹车。开摩托车的是无证驾驶。当时已经报案,当时摩托车还带着一个小孩,都没有佩戴头盔。我现在已经垫付一万多块钱了。摩托车上了两个人受的伤都不算太严重。现在车还在交警队事故科存放。我应该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什么时候能把车要回来?怎么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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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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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双方的违章行为来确定事故的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送达后三日内向其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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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多大的责任,,多长时间了,有没有商业险,你可以向事故科垫付押金,不成就申请事故科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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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违章行为来确定事故的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送达后三日内向其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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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