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现有一问题想得到您的咨询:
我有一朋友在2007年期间以能帮助我揽工程为名,向我借走10万元钱,当时说好如果能揽上工程,该款不用偿还如果揽不上则退还该笔款项,由于当时顾及朋友面子也没有让对方打借条,后来工程以没有揽上,款也没有还,同时在这期间又以帮我女朋友找工作为由先后又拿走7万余元。同样也没有让对方办理借款手续,同样工作也没有着落。现在我想要回这笔款,但考虑当时没有借款手续,怕对方不承认。现在我想用录音的方式来证明他向我借过款,不知如果将来向法院讼诉的话,可以用这证据打赢官司吗?如果该方法可行,还有其它需要补充或注意的地方吗?如果不可以,麻烦请律师给支一招! 希望得到你的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