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今年71岁,是一名农村妇女。今年71岁不幸得了腹动脉瘤于7月25日入住外科。经过姚医生的诊断决定做风险小费用高的介入手术,姚医生推荐了由他联系材料人造血管不开发票可以便宜10个点也需要8万4钱多元。但在29日做了8个多小时手术人造血管竟然无法植入,宣布手术失败后,供货商立马退了8.42万走人。而且医生在与家属三次谈话也从没提到会植入不进,手术同意书也没写,。我于30日投诉到该医院医务部,十天后得到的答复是医院没责任,要我们走法律途径。我们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大家得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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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早提供病历资料到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为医院存在过错,需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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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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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早做医疗过错鉴定,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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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赶快复印病历,保全固定所有证据。
然后做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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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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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确定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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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