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07年于我前夫离婚,有一儿子归前夫扶养,09年11月我凭我自己的劳动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一次性付情,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2010年认识现在的男友,(他有一4岁的女儿归前妻扶养),准备领结婚证,我想咨询的是,等我们都过世了,我儿子可以继承我的房产吗?他的女儿有没有权利来分房子呢?

继承
2010-08-11 12:35: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