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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6日,**英语承诺14天无理由全额退款,我便报了一个从6月12日开始的期限为2年的口语培训课程,价格为20880,刷的交行行用卡,后来由于工作变动无法去上课,于是6月5日我去申请退学,一节课未上,他们当时说合同上规定分期支付不能退,我才知道课程报名表背后有打印的条款,我觉得不合理,第一,他们没有向我告之,第二,宣传资料上写着无理由退款,第三,我分期只是我与银行的合作,与**英语无关,我咨询过银行,我签约后所有的钱都已支付给**,它凭什么不退款。当天后来我与之争吵,终于答应退款,退费单写着退费20880,最多45天退款,现在都8月10日了,还没有退款,今天告之我,由于银行只支付给他们1万九千多,所以只能退1万9钱多,我问过银行后,说支付给**20880,所以我想请律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8-12 18:35: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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