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与去年拆迁,分得3室1厅,户口只有我姥姥和我,且房子是我姥爷以前单位分得住房,当时因为取暖等报销问题我姥姥委托我购房,且当时约定我给老人养老送终房屋归我,但合同签完后由于我爱人是外地户口,老人怕如果我们以后离婚房子会被分走,就希望我爱人签定一份协议,如果离婚房子不带走,但我爱人怕以后她的权益得不到保证就不想签此协议,我姥姥就想以她不知道为由起诉我,把房屋所有权收归她名下,购房时是我姥姥全权委托我办理,且有委托书,我出资23万购房,请问怎么处理才能既维护了亲情,又能保障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