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前面丧偶后购置三处房产,再婚前卖了一处房子,再婚后我们共同购置一处房子,首付是用再婚前卖的房款交的,之后我卖了股票基金,把首付款的1/3给了老公。产权登记是共有,没填各自份额。贷款是以我的名义贷的。
婚后,我们又卖掉了一处他婚前的房子,赚了40W,卖房款一直存在银行。
请问律师,1、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的首付款算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么? 2、后来卖掉的房子赚的40W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另外还有一套房子自住,如果一直不出售,老公是否有权自行赠与或过户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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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付款算是你老公个人婚前财产,但是跟你结婚后又用它买了房就算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2、增值部分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3、如果这套房子是你们婚后购置的,那么你老公无权未经你同意赠与或者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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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付款是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
2、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这套房子是你们婚后购置的,那么你老公无权未经你同意自行赠与或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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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可以证实对于首付出资,则婚前出资各归各有。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则是一人一半。卖掉房屋所赚的钱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另一套房屋属于你老公婚前财产,他有权处分,过户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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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约定和特别说明,首付不算婚前财产2.婚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3.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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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你们结婚后房产增值外 其他均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 他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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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