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由两个股东构成,大股东占有80%的股份,小股东占有20%的股份,因为大股东是台籍人士,在大陆申请营业执照比较困难,所以是以小股东的名义申请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因为关系比较好,两人没有签订正式股权协议,只是口头上的协议,公司营业了半年后,小股东提出退股,大股东也同意了,但是当天晚上小股东将公司所有财产和仓库或搬空了,请问大股东有没有办法追回这些财物??大股东可以提供公司财产的购物发票,上面的签名是大股东的,另外,公司房子的租赁合同上也是大股东的签名,请问这一些可以以财产侵占罪追回公司的财物吗?或者这些可以怎么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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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聘请律师参与争取合法权利并报警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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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可大可小,既可以主张民事的返还也可以按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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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要求按合法程序进行清算。需要工商查询相关情况,建议面谈为益,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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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叙述的情况,建议提供相关材料面谈,或民事或刑事途径,如需要律师或有疑难,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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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回。可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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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尝试通过侵占刑事处罚,但是难度较大!建议还是收集证据要求对反复返还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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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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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