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你咨询一个法律问题,主要是关于交通事故中(佛山高明,受害人的行为一切合法),对方负全责,我方能得到什么和赔偿?事故经过:2010年8月5日17:30受害人下班下后开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受害人的脚部受伤,摩托车也受到损害,交警判断对方负全责,现在受害人住院后,肇事者要受害人先垫钱看病,到时结帐再进行赔偿,而受害人的公司也认定这是工伤,在受害人住院期间也当是照常上班计算工资。所以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方能得到什么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十分感谢您的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