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朋友使用假房产证抵押、并打了借条借个人款30万元,借条注明每月还利息1万。借款到期后我朋友没有及时还款,后还款5000元,又把4万元的股金转让给了借款人。现在借款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我朋友涉嫌诈骗,公安机关拘留了我朋友,现在我朋友又还款16万元,并和借款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取得取保候审。协议还款期限已过,我朋友只借到很少一部分现金给借款人,但借款人不要。这样公安机关就走法律程序到检察院公诉涉嫌诈骗罪。我朋友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确实资金紧张临时无法还清借款人的借款。这样我朋友真的构成诈骗罪吗?

刑事案件
2010-08-10 10:11:4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3540
抵押物借款借条怎么写
民法典 442
抵押物借款借条怎么写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
民法典 310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
还款期限未到,借款人可以起诉还款吗
民法典 46587
还款期限未到,借款人可以起诉还款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