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租的房子,7楼,租房时并非采暖期,前天因为小区暖气试水,屋里的暖气阀门没关(房子的暖气阀门用的是水龙头)导致漏水,因为我上班不在家,而且我并没有接到通知说要试暖气,采暖公司只在小区1楼楼道口贴了通知,我并没看到,导致楼下住户受损。请问责任由我还是房主承担?租赁合同上有写房屋漏水导致受损由我承担,但是此事是采暖设备漏水,而且交接房屋的时候房主并没有告诉我阀门是开的,而我的合同期内也没涉及到采暖问题,所以我也没有太多关注。现在房主就说那个阀门是我打开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