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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我下班时在人行道上被闯绿的摩托车车给撞了,交警判肇事司机负全责,住院期间共花费7149元治疗费(其中对方垫付为6000元),现在对方手上有3000元的缴费收据,出院时是我家人自己办的出世手续,因收据不全所以至今尚未开到住院费用的发票。我们是要求对方先赔款所垫的医药费及误工费等之后再给资料给对方去办理保险报销(因住院期间对方曾说过只赔医药费其它的保险有赔的就有没有赔的就都没有了),住院8天,病休假为7天,误工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3683元(我们提出的要求是这么多,但对方并未有要求再协商的意向)现对方以没有钱为由,要求等报了保险之后再还给我们,有意是想懒掉不赔了。 对方是一位在南宁市打工的,给老板(即老乡)开车送货,他要是报了保险不赔偿给我们,我们也找不到他人。我们也不想把关系搞得很犟,向法院上告对方,万一对方背后进行报复,那损失会更大。现在不知道怎么解决.希望律师 帮帮忙 谢谢!

损害赔偿
2010-08-10 10:35: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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