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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96年6月同后老伴结婚登记,在登记前答应买房一处用于结婚,并与96年4月交房款4万元,登记共同生活后补交了剩余2万元(房款总共6万),目前此房马上要拆迁交房,后老伴想要货币补偿,要同我母亲出去租房住,补偿款用于投资炒股,我母亲坚决不答应。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如离婚的话此房产该如何分割?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8-09 07:32: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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