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和女孩认识还很熟, 但不是恋爱关系 ,但俩人发生了性关系,刚开始女孩不愿意后来男孩说喜欢女孩也就发生了,后来造成女孩有过一次宫外孕 后来男孩不要她了 两年后女孩告他强奸并造成宫外孕,会受刑法吗?如果赔偿应怎么赔偿, 谁能详细说一下, 谢谢 在下感激不尽 求求好心人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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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重罪,需要严格的证据证明
至于赔偿,要看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够不够侵权来判断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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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性行为属于自愿行为,不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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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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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罪,但民事责任根据她伤害程度来衡量,不过出于人情,你还是应该对对方进行适当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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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不上刑事责任,但女孩执意诉讼的话,你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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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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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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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