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四川泸洲的打工子,我一位朋友的妈妈在公路上骑摩托车被一辆从后面来的拖报废车拖的车撞伤了,现正在住院,花费已经好几万了,我朋友没有钱把房都押在医院救自己的妈妈但对方一直拖费,加上当地交警有人,交警判定责任书时将事故为一半,我觉得很无理,难道中国的官都这么不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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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对交警的责任认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2、在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下,应尽力自筹医药费,再向法院起诉对方承担医药费等赔偿,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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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不服,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2你们现只能先垫医药费,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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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有权要求重新认定。现在你方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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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新认定责任,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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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主要是如果要求对方赔偿,以及相关的医疗费怎么交.,本人专业办理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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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