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强奸,要求对方写下认罪书和保证书,现在对方不想给钱,是否可以起诉?
10天前的一个早晨,与我女儿同住的一男的侵犯了我女儿,当天上午我女儿就告诉了我,后来我把那男的叫过来,让他写了认罪书和保证书,其中认罪书中他写的是“侵犯”我女儿,我划掉,让他改成了“强奸”;保证书中写到1个月内离开本地,并赔偿10万元;当天那男的给了两万多的现金,然后至今不愿意再给钱。我是否可以起诉?如果起诉是以什么方式起诉?如果顺利可以让对方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另外补充几点: 1、那个男的是外地人,本地无亲属朋友;最近和我女儿联系,说我勒索;如果他逃到外地,我该怎么办?
2、我女儿后来告诉我,那天那男的没有实质性插入,但是有少量精液滴到身上和床单上。
感谢提供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