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准备离婚(原因是父亲有第三者),房产证上的名字写的母亲的姓名(房子是女儿和女胥给未成年的弟弟全款买的),如今要离婚,怎样才能把房子过户到弟弟的名下,不做为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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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得他的理解不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另外可以证明房子是你们所买,只是登记在她名下,你们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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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协议,证明非父母双方购买,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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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同意的话让父母双方写一份赠与协议就好了,父亲有过粗因此分割财产时应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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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此房屋是女儿、女婿出资,只是登记在母亲名下。
协商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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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