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城枳沟镇小石桥村220位村民经多年申请,在党、政府领导下,有各部门鼎力想助,土地得以顺利人均分配,衷心感谢领导! 在分配土地是,为配合清理三大堆工作,预留草园和公墓林数十亩。 1、关于草园分配方案,传说:征求了“亲友团”的意见,大多数村民不知内情!这样的“代表”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220位村民提出异议! 草园不给220位村民分配!又再一次人为地强行剥夺土地承包权! 强行“注销户口”,做一个村民的资格被无法无情的强行剥夺! 发包方这样强行剥夺220位农民的国家赋予我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权,他们违背了哪几条法律?我们该怎么办?请赐教!

民事相关
2010-08-06 16:58: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