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会做怎样的处罚?最低最高处罚?为什么又有第二种处置能调解和解??请详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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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上海市规定,故意毁坏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则不允许“私了”,即不存在所谓第二种调解和解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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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根据其具体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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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就需要委托律师处理。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协商解决。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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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额有关系的,如态度好全部赔偿是酌情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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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不是什么重罪,最高判七年,如果赔偿可以从轻处罚。实践中,也可做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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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则不允许“私了”,即不存在所谓第二种调解和解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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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