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南京XX公司(南京)
乙方:无锡XX公司(无锡)
丙方:南京X公司(南京)
甲方帮乙方供货给丙方,货物由甲方直接送予丙方仓库签收,款项未付,甲方已把发票开给乙方,(最后一次的开票时间为2010年2月6日)但现在乙方拒绝付款。
请问:甲方应如何起诉?其起诉地点应该在哪里?起诉的有效期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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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可凭合同和签收单起诉要求乙方支付货款,起诉地点可选择乙方所在地或丙方仓库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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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甲方可凭合同和签收单起诉要求乙方支付货款,起诉地点可选择乙方所在地或丙方仓库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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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就管辖权有无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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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你所述,如无约定管辖你们可以选择南京起诉索款。直接将两方一并起诉。诉讼一般的时效是两年。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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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乙方。地址可以在无锡或丙方仓库所在地法院。如需帮助直接联系丁正东律师。咨询不收费!服务宗旨:“诚信执业、服务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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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合同及签收单,证明乙方与你方付款交易习惯。乙方所在地或丙方所在地,诉讼时效为二年。如需进一步帮助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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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