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要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三伯,无儿无女,生活各方面都由我父亲照顾,但户口不在一起。自从他2003年去世以后,其土地一直由我父亲种着,期间向村上交过500元的承包费,但是没有签承包协议,多年来一直没有领到过该份土地的直补款,今年会计说要给的,可是拖来拖去就是不给,说是要给的话就要签一份土地承包协议,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合法的吗?我在网上看到说是承包人在承包未到期就死亡的,其继承人有权继承,继续承包,现在不是土地30十年不变的吗,像这种无儿无女的情况的,土地承包期限还没到,我父亲作为其弟弟算是合法继承人吗?需要向村上交承包费用吗?土地直补款该由谁来领取呢?麻烦您最好做一下详细的解答。先谢谢了!

继承
2010-08-20 21:31: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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