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妈妈买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主险),并且同时还购买了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附加险),今年续费的时候,2010年规定将保费存到银行,我按照去年的保费额度(主险+附加险),将保费存到银行里,前几天,我意外的发现,附加险合同被终止了,保险公司说,附加险的期限为一年,可是我选择的是可以续保的那种,并且,我2009年就是主险和附加险一起续保的,但是,我今年去续保的时候,没有接到任何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就将2010年的附加险给取消了,我应该怎么怎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急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