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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有5个女儿没有儿子。我是第2个女儿的儿子,从小父母离婚我公公就把我拉在身边当儿子抚养。公公在97年买了栋房子当时花了6万多,钱不够我妈这里凑了1万多,和最小的姨姨借了4千元钱。后来小姨家下岗了,生活困难,我和公公和我妈就叫他们上来住。过了2年房子过户了上面写了我和公公的名字。他们就都不平衡了,还让公公写了个让他们同住的条子。(写的时候我不知道)去年年初公公怕他百年后会给我带来麻烦于是要求我去办了过户年底拿到了新证(过户是办了买卖过户的手续,不是继承过户)。今年过完年,五月份老人突然离世。老人走的时候留下了一本一万元的存折和单位的抚慰金 安葬费 困难补助金一共3万6千元(一起就是4万6千元)他们要求这个钱拿出来分。(10年来他们从未关心老人 连电话都很少 而且老人去世所花的钱都是我出的大概花去了3万多 他们每个人只出了80元的花圈钱)现在我婆婆还健在,如果是要分,这个钱该怎么样分呢?还有就是当年我公公写的让小姨同住的条子还有效吗?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如果他们现在不闹 等我婆婆百年后再闹 又有什么区别呢?我婆婆也是退休教师,她老了政府也会发些安葬费那些的。

继承
2010-08-04 23:44: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老人的一万元存款就扣掉其妻子(也就是你外婆)的一半后才能做为遗产。也就是说这里只有五千和那三万六另起来四万一千元,由老人的妻子和几个女儿平分。如果你能证明你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也可以参与分均并且主张多分。
    2、让小姨同住的条子是否有效,对你是否有影响要看具体是如何写的,一字之差可能意义不同。
    3、产权归属是以登记为准,所以你已经取得了全部产权,已经得到较大的利益保障。
    4、现在闹和你外婆婆百年后闹区别在于没有老人加以干涉,也没有老人的证据,对你可能不利。
    5、政府发给外婆的退休待遇,也是外婆百年之后的遗产。
  • 你公公的遗产首先一半给你婆婆,其余再分,未尽抚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 属于老人的遗产的,应依法予以分割继承;不属于遗产的部份,例如房屋部份,不予以继承分割。但你小姨出资的部份应按比例按现房价给予相应的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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