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女,26岁,2009年10月结婚至今(2010年7月),结婚不到一年决定与对方离婚。原因,婚后男方家人干涉生活过多,导致生活中许多不和谐,最近矛盾升级。我们短婚未育,也没什么财产。婚前男方给彩礼4万,我娘家给嫁妆2万,置办结婚物品、首饰、车费等花费4万,余下2万左右存在银行卡,银行卡在男方手中,婚后我们也不注意储蓄,加之后来男方一度沉迷赌博游戏输去1万元左右,剩下也就几千元。所以可以说没有什么共同财产。请问律师我们的离婚程序用哪种形式比较简单快捷?有没有什么涉及经济的问题?我应该怎么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户口在秦皇岛,男方户口在石家庄,结婚证是在石家庄裕华区民政局办的,现在二人的结婚证都在男方那里。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还有,协议离婚的过程是什么?我需要如何做??)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