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三学生,09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到这家公司实习毕业后最少要留在这家公司工作三年,今年三月正式上班,四月中旬又签了实习合同,要求毕业后要留在公司最少三年。三方协议和实习合同都规定中途走的话要交四千的违约金,我现在想着不知道可不可以不交违约金。
另外补充两点:
1,三方协议和实习合同本来我应该持有一份的,但是到现在公司都没给我。
2,到公司后开始三个月就是公司给了一份培训文档,自己照着上面做,有问题了问师傅(进来会有个人带)别的也没什么培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