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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课间奔跑时将同班同学撞倒,致使鼻子出血(无其他外伤)。班主任联系后,其家长将其带到十三局医院治疗,我陪护并交了500多元的费用。两天后出院。关于赔偿,班主任尽力调解,但对方一直在变,我没法满足。后来其家长要我支付2万元钱,并保证孩子以后不会出现问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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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19: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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