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男,46岁,2009年11月初诊断为鼻咽癌,于某医院放疗中心行X线放疗治疗,放疗剂量70Gy/33次,副区域60Gy/33次,调强放疗。于12月29日放疗结束。病人于2010年1月2日,突然出现精神恍惚,意识、思维障碍,智力明显下降,并逐渐加重。至今没有恢复正常。现仍然存在思维模糊、意识障碍、智力下降等精神神经损害症状。期间,做过MR、CT等检查,发现位于大脑放疗侧区域有明显病变,其中某家医院CT诊断为放射性脑病。请问,像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